然后,她醒了。
宋羡归眼眶倏地红了。
他侧过脸,无声抹去眼底的水汽,也陪着宋雨笑,他点头,语速放缓地说:“哥知道,等你出院,就带你去看海。”
约定俗成的大海,成为足够支撑着他们一次次醒来的密语。
“宋羡归,我一会儿要回一趟——”
门口传来傅野急切又戛然而止的声音。
突兀地打断了兄妹两人之间的交流。
宋雨看到傅野出现很高兴,她眼睛亮了下,用问询的眼神看了眼宋羡归,宋羡归微微向她点头,不言而喻。
“小雨醒了?”
看到宋雨醒来,傅野心中那块沉重的大石头终于落地,他有些惊喜,也有些觉得不真切。
傅野失忆前和宋雨关系很要好,他是把宋雨当自己亲妹妹看的,宋雨也很依赖他,算得上是除哥哥外第二个重要的人。
可他失忆后忘记了宋羡归的同时,也忘记了宋雨。
而记忆恢复的上一秒,宋雨还在和他聊天说话。
宋雨一定是知道自己把她忘记了,却还是像往常一样,喊他小野哥,带他看今天画的画。
也是在那一天,一切发天翻地覆的变化。
傅野彻底恢复记忆,宋羡归决定抽身离开,宋雨陷入重病。
再见,已经是在宋羡归怀里失温昏迷,命悬一线。
而现在,明明没有过去多久,却总有一种恍若隔世的错觉,像是过去了很久很久。
宋雨对着他伸手,有些虚弱又有些雀跃地喊他:“小野哥,你来啦。”
傅野于是快步走到病床前,站在宋羡归身边,半握住宋雨抬起的手,回应:“嗯,我和你哥都在这儿。”
宋雨看着宋羡归和傅野并肩站着,心中了然,知道自己担忧的事情不会发了,释然地笑着,点头说:“真好。”
傅野和宋羡归重新在一起了,她也醒过来了,今天是个阳光明媚的晴天,这样真好。
大概是这些天持续性的昏迷,宋雨精神有些差,没说几句就有些困了,开始打哈欠。
宋羡归怕打扰她休息,让她先睡,等会儿再来看她,拉着傅野便出了病房。
病房外,关了门,宋羡归转过身,很直接地问傅野:“出什么事了?”
傅野愣了下,不知道宋羡归怎么看出来的。
傅野见到宋雨醒来,当然也是高兴的,可他眉间的喜色掺杂着难掩的急色,连带着那句未说完的话,宋羡归在旁边,很快察觉到他的不对劲。
傅野摇头,眉目间有纠结,却只说:“没事。”
宋羡归皱眉:“连我也不能告诉?”
“不是。”傅野怕宋羡归误会,顿了下,解释说:“我爸心脏病住院了,我哥走了,现在公司没人,要我回去。”
傅野并不想瞒着宋羡归,他们之间好不容易关系缓和,不应该再有任何隐瞒和误会。
毕竟而且这确实也不是什么不能说的事,只是傅野不想让宋羡归因为这件事多想。
可总是要知道的,他既然决定了要和宋羡归在一起一辈子,那就意味着,他早晚有一天要带宋羡归回家。
要带着宋羡归面对他的父母。
只是不应该是现在。
傅骆青从来没有对他做的决定有这么强烈的反对情绪,关了他一周都不解气,还要把人直接从医院再抓回去训斥一顿。
傅骆青的态度很强硬,傅野怎么玩都可以,他不管,但不能真犯蠢。
沈余卿也在,她的面色如常,也不讲大道理,只是冷静地向他分析利弊。
她告诉傅野,他早晚是要结婚的,现在闹得太难看,以后后悔的人是他自己。
两个人,一个成功的商人,一个出色的政客,软硬兼施,却怎么都说不动自己这个倔脾气的亲儿子。
傅野态度很明确,他坦言这辈子就认定宋羡归了,改不了,换不了,也不可能和女人结婚,更不会后悔。
傅骆青被他气得不轻,但没再对他动手,只是砸了家里的古董花瓶,叫他滚出这个家。
傅野于是就这样滚了。
只是没想过,才几天,傅骆青就心脏病突发进了医院。
傅家没有心脏病史,傅骆青这次发病实在突然。
傅骆青并不是好发脾气的性格,他向来喜怒不形于色,大概所有的气性都在这些天里,发在了不争气的傅野身上。
他这一病,难说公司里不会出变故。
傅凌舟已经带着沈之眠回M国了,一时赶不回来。
公司不能没有人看着,哪怕是傅野这样每天混日子的人,只要身上流着傅家的血,就必须去傅氏撑场子,稳住局面。
宋羡归沉默片刻,问:“严重吗?”
傅野皱眉说:“还不清楚,但人已经醒了。”
傅野心里也发慌,很没底。
他一直是无拘无束、自由自在的,潇洒随意惯了,父母把他保护得太好,他根本没经历过什么大风浪,也不可能一瞬间成长为独当一面的傅凌舟。
就像姗姗学步的孩子,现在迷了路,傅野需要有人领着他走,告诉他怎么走。
“回去吧。”
宋羡归对他说。
“我在这里等你。”
第66章 “我好想你,想见你。”
傅野去公司了,这些天一直没回来过。
不知道事情棘手不棘手,但应该确实是很忙的,期间他和宋羡归的联系只是靠手机上几条短信。
“记得按时吃饭。”
这是傅野给宋羡归发过最多的话。
他们两个现在的状态就像回到了车祸前,他和傅野一起度过的每一个普通的日常。
那时候宋羡归总是泡在公司,傅野虽然也有工作,可多数时间是在家里做好饭等他下班。
宋羡归晚回家一分钟傅野就要念叨,在电话里抱怨、催促。
其实是有些无聊的,每天的活似乎都没什么区别,算得上日复一日。
睁开眼见到的是傅野,早饭是傅野准备好的,工作时手机总在震动,一看全都是傅野的消息,晚上回来,傅野又要抱着他又亲又啃。
云雨过后,短暂的温情里,傅野舔舐宋羡归敏感的耳垂,宋羡归终于忍不住问傅野:“你不觉得腻吗?”
傅野掐着他腰的手收紧,沉默片刻,低声反问他:“你觉得腻了?”
宋羡归不说话,有些疲倦地闭上眼,算是默认了。
傅野心里不是滋味,说不上来,就是觉得很不爽,他用力咬宋羡归的耳垂,把他咬清醒,冷声说:“我没腻,宋羡归,你也不许有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。”
其实算不上多么用力,也不能说多么凶狠,那些话听到宋羡归耳朵里,更像是不满的哼唧。
宋羡归累了一天,浑身没劲,不想和他讨论这些,翻过身背对着他,把灯关了,淡声说:“睡觉吧,很困。”
两个人共盖一床被子,隔得却有点远,之前从来没这样过。
傅野负气,忍了又忍不住,在黑暗中对着宋羡归的方向出声:“你到底闹什么脾气!公司里有人给你脸色看?”
夜色下,一片寂静。
没人闹脾气,熄灯后还大喊大叫的,倒是有一个。
宋羡归不说话,傅野看着他背对着自己,气不打一处来。
那时候应该已经是夏天了,傅野干脆把空调调到了85度。
他冷哼一声,重新躺进被子里,面对着宋羡归的背影侧躺。
果不其然,第二天醒来,傅野怀里出现了一颗毛茸茸的脑袋,在胸口贴得很紧。
肩膀臂弯有些酸,被宋羡归枕得发麻,但傅野心情却不错,昨晚被宋羡归的莫名其妙点燃的火气也淡了。
他照常在宋羡归脸上落下一吻,起床,给宋羡归准备今天的早餐。
宋羡归再睁开眼,昨天和今天还是没有任何区别,傅野还是在楼下喊他名字,叫他吃饭。
其实不是腻了,只是觉得这样的活太过平静、无聊、枯燥。
宋羡归这样的性格,早就能够适应,甚至习以为常。
可傅野不会,他是喜欢追求刺激和新鲜感的性格,能在这样的活里保持新鲜感多久呢?
吃着傅野准备的热早餐,宋羡归已经懒得去探寻了,走多久算多久,早晚能走到头。
这就是他们的曾经。
山重水复,疑无路。
而现在——
“这里的人都很无聊,不知道在斗什么,就算我不来,公司也是让我哥管着,又轮不到他们。”
“老糊涂的东西,还想给我下绊子,我直接给他侄子撤职了,老实多了。”
“宋羡归,你看见消息了吗?我不想在这里,我好想你,想见你。”
曾经那些没办法说出口的在乎和在意,终于可以肆无忌惮、毫无顾忌地表达出来。
傅野连爱都已经说过,这些脱口而出的想念和在意又算得了什么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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