魔蝎小说 > 现代言情 > 反派饲养丧尸指南 > 1、变成丧尸
    变成丧尸的第三年,姜慕余偶尔还是会做梦。


    不是梦到父母抛下她头也不回地离开,就是梦到被狗队友骗去吸引丧尸。


    “对不起小余,我们需要一个诱饵引走出口的丧尸,否则我们谁也逃不出去。”


    “你是队伍里唯一没有任何牵挂的人,可我们不一样,我们家里还有父母姐妹在等着。”


    “你没有男朋友,连父母和哥哥都不要你,就算侥幸活了下来,以后你又能去哪里呢?”


    “别怪我们狠心,小余,总要有人死的……”


    可为什么死的一定得是她?就因为她是队伍里唯一一个单身狗吗?


    每每想到此处,姜慕余就气得想捶地,可惜丧尸身体实在不听使唤,连翻个身都慢得像八十岁的老太太,等翻完身怨气也憋没了。


    姜慕余实在不理解,为什么变成丧尸后还会做梦,别的丧尸也会这样吗?


    她曾贴脸问过几只丧尸,他们似乎都不太愿意搭理她,有的还朝她喷口水,既不卫生也不礼貌。


    姜慕余挺受伤的,大家都是丧尸,怎么只有她讲卫生懂礼貌呢?


    唉,就挺格格不入的。


    做人的时候是这样,做了丧尸还是这样。


    此时外面天色蒙蒙亮,估计才五点,姜慕余睡了一半被气醒,这会儿仍半困不困,双眼放空窝在摇摇椅上摇了几下,思考接下来是继续睡个回笼觉,还是直接起来吃早饭。


    她和别的丧尸不太一样,不需要吃人类的血肉来补充能量,路边随便抓把草塞嘴里嚼嚼都能补充一丁点维生素能量。


    不过能吃别的,干嘛还要吃草?


    姜慕余生前做人的时候就贪吃,现在做了丧尸也改不掉这个习惯,末日时代资源紧缺,许多食物虽然都已经过期变质,但对丧尸来说无所谓。


    昨天她还超幸运地从一家理发店找到一瓶豆汁,可能是老板去b市旅游带回来的特产。


    这玩意如果放在以前,姜慕余连看都不会看,现在竟能面不改色干完一整瓶。


    她真棒。


    就凭她现在这个退化的味觉,放到末日前准能大战c省的魔鬼辣火锅,辣王之王非她莫属。


    想到三年没吃的火锅,姜慕余顿时口舌生津,越想越馋,越馋越吃不到,于是吭哧吭哧蹬了两下腿,算是撒气。


    “砰!砰!”


    楼下突如其来的响声竟与她蹬腿的节奏合上了,姜慕余歪头仔细听了两耳朵。


    哦,是图书馆二楼那只考研的丧尸在发疯。


    姜慕余住在网络小说比较多的三楼,一向和二楼的考研丧尸井水不犯河水。


    主要是对方实在霸道,独占一层楼,平时见不到人或丧尸还算正常,一见到就发狂,不是拿书砸人,就是拿书砸桌子,颇有无能狂怒之意,丧尸们都不爱和他玩。


    姜慕余被他砸过几次,之后就很少再去二楼。


    其实想想这尸也怪不容易的,生前起早贪黑地泡图书馆备战考研,死了还在备战考研,真是生命不休,考研不止。


    如果哪天丧尸也能考研,这位仁兄想必定会榜上有名,成为丧尸界的一代传奇,只可惜生错了时代。


    被小插曲这么一闹,姜慕余顿时没了睡意,随手将压在肚子上看了一半的小说塞到屁股底下,摇摇晃晃地准备起床吃个早饭。


    以她现在这具丧尸身体的行动速度,等正经吃完饭天也该亮了,到时候再出去找点别的乐子。


    比如给爱喷口水的g省丧尸灌点过期加辣的牛奶什么的。


    想想就很开心。


    姜慕余从借阅台的小角落里爬起身,绕开两盆水培绿萝和一摞书,从小柜里拖出一个白色零食框。


    这里算是她的小窝,之前这层脏东西太多,她花了好长时间才打扫干净,睡觉的竹编摇摇椅也是她费了好大的劲儿从商场拖过来的。


    如此安适地住了大半年,她现在已经把图书馆当成半个小家了,毕竟这个世界没有电子产品解闷,平时只能看看实体书打发时间。


    到了末日,“书”似乎变成了一堆废纸,人类和丧尸都不太爱驾临图书馆,这对姜慕余来说反倒成了一桩好事。


    零食框里还剩最后一瓶草莓味的酸奶,姜慕余恋恋不舍地捏住吸管,一脸认真地对着锡纸孔捅了三次才捅进去。


    吸一口。


    ……没味儿。


    姜慕余生无可恋地嘬完一整瓶过期酸奶。


    她又得出门觅食了。


    ·


    暮色渐浓,夕阳光穿破秋日薄雾,落在c市安全区的两辆太阳能混油军用车上,几名穿着作战服的年轻人干脆利落地下车,支锅烧水开始切肉做饭。


    姜徐行独自坐在副驾驶上翻看地图,车外几人聊天的声音伴随食物的香气慢慢飘过来。


    “按照现在的速度,不出意外我们明天下午应该就能到a市。”


    “我靠,孟鸦,求求你快闭上你的乌鸦嘴吧!前两次暴雨和丧尸潮的教训还没吃够吗?”


    “……好吧好吧,我不说话了还不行吗?”


    长了张娃娃脸的孟鸦无奈地在唇边比了个拉拉链的手势,其他几人这才收回瞪他的目光,继续忙碌手下的活。


    “话说回来,这次的任务地点是a市三山区,我记得姜博士家就在三山区?”


    “对,这次任务原本没有姜博士,上头说他是主动申请一起来的,也不知道为啥要冒这个险,我是为了积分,他是为了啥?待在实验室做研究不好吗?”


    “哎,我倒是知道一点。”


    头戴草莓发卡的巫笙朝几人招招手,示意他们凑近,压低声音开始八卦。


    “听说三年前丧尸刚爆发没几天的时候,姜博士父母就被救援人员救走一家团聚了,但姜博士其实还有个妹妹,我听说,真的就是听说,不保真啊——姜博士他爸妈被救走的时候忘了屋子里还有个女儿,又怕姜博士知道真相把他们赶出基地,就骗姜博士说他妹妹变成丧尸被人打死了。”


    “什么?!”


    “嘘!嘘!”巫笙气得拍他们脑袋,“都说了小声点……姜博士没想到他爸妈会骗他,这几年才一直没有去找妹妹,但上个月基地新接收了一个幸存者,刚好就是姜博士以前的邻居,那个邻居就把真相告诉了姜博士。”


    “哇,那姜博士不得气炸了?”


    “难怪前段时间有人说姜博士冷血,故意把他爸妈送去守卫队日夜和丧尸对线,原来中间还有这回事啊。”


    “不过这都三年了,姜博士妹妹……”


    恐怕早就没了。


    就算妹妹真的福大命大活了下来,三年过去,说不定人家早就离开a市去了别的基地,哪会一直傻傻地等在原地呢?


    孟鸦瞅了眼车里纹丝不动的姜徐行,抱臂摇头道:“也不能说姜博士只是为了找妹妹,毕竟这次任务特殊,很大程度上我们还得靠专业人员帮忙辨认收集资料。”


    几人想想也是,便没再继续这个话题,开始聊任务相关的事。


    十天前,各大基地得到一条线索,a市三山区某处可能藏有祝白殷的地下实验室。


    四大基地的幸存者们都知道,祝白殷此人行踪不定,喜怒无常,且毫无立场之分,每次出现定会不分敌我地引发丧尸潮,造成许多重大灾难,令人恨得咬牙切齿。


    但他又实在聪明,智商极高,研发的药剂对人类和丧尸都很有用,如果能得到他的研究资料,或许对研发丧尸疫苗会有重大帮助。


    于是北方基地率先派出一支作战小队前去a市寻找这个实验基地,因为要搜集实验资料,所以特地派了一名专业研究员随队,毕竟人手和资源有限,还是尽量拿重要资料比较好。


    原本这个随行之人并非姜徐行,是他自己主动申请替换的。


    “姜博士,吃点东西吧,晚上咱们还要轮流守夜呢。”巫笙走到车边,她刚才说了一通姜博士的八卦,心里正虚着,特地过来示好以表明自己没有针对他的恶意。


    姜徐行折上地图,摇摇头,嗓音冷淡:“你们吃吧,我暂时不饿。”


    巫笙以为他生气了,站在原地,有点尴尬地挠了挠头上的草莓发卡。


    姜徐行不太擅长和人打交道,沉默一秒钟,直接问:“今晚能继续出发吗?”


    巫笙愣了下:“啊?可是夜晚出行不安全,路上还要开车灯,比较费能源。”


    孟鸦在后面听了一耳朵,追问道:“姜博士,你是不是发现了什么?”


    姜徐行看了眼远处空无一人的街道,皱起眉:“进城的时候我观察了一下,这一路上没看见一只丧尸,之前路过的地方多少会有几只丧尸在附近游荡。”


    人口密集的城市区却没有丧尸,只有两个可能。


    一是丧尸集体离开,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。


    二是丧尸出于某种目的,主动藏起来了。


    在场几人都是作战经验丰富的老人,一听他这话,顿时头皮发麻。


    队长当机立断道:“东西收起来,立即出发,天黑之前必须离开这里。”


    ·


    好香,是炒腊肉的味道。


    姜慕余嗅到远处飘来的食物馨香,馋得瞳孔发颤,她很久没吃过现炒的肉了。


    作为一只保留人性意识的丧尸,姜慕余从不吃人,平时只靠捡别人不要的小零嘴补充能量,兢兢业业吃了三年,嘴巴都吃没味儿了。


    时隔数月终于嗅到新鲜的炒肉香,她忍不住干咽口水,努力多吸几口香气解解馋,却很有自知之明地不去靠近。


    有炒肉香就代表有人在做饭,有人就代表有危险。


    过去几年的经验告诉她,当丧尸落单时,最好离人远点。


    人类才不管你会不会说话,有没有人类意识,见到丧尸二话不说就是扛起枪突突突。


    姜慕余被突过几次,现在不是很想和人打交道。


    不过说到落单,她今天在城里逛了一整天,竟然没见到除她以外的第二只丧尸。


    连那只朝她喷口水的g省丧尸也不见了。


    不对劲,太不对劲,直觉告诉姜慕余可能要出大事。


    她是不怕丧尸,但当所有丧尸都不见的时候,只有她一只尸还在外面游荡,那多半就是她要出事了。


    为了合群,姜慕余就近找个废弃宠物店躲了起来,折腾了两分钟才勉强找了个舒服的姿势蹲坐下,通过透明玻璃观察外面的情况,因为太过无聊,又顺手捡起一只巴掌大的手持小方镜。


    镜面沾了灰,中间还裂了一道缝,把姜慕余的丧尸脸劈成不太对称的两半。


    和普通丧尸的长相不太一样,姜慕余的皮肤并没有发青,甚至可以说微白,只是脸颊两侧的皮肤下面遍布青筋,脉络清晰,如同在脸上贴了个蛛网纹身。


    瞳色是不健康的青灰,牙齿仍是健康洁白的牙齿,但舌头有些发僵,上下左右移动时不太听使唤,以前她能轻松卷压舌头吹口哨,现在连打个弯都难。


    但撇开这些缺点不说,只看脸:犹如戴了美瞳的圆眼睛,又长又黑的睫毛,眼褶颜色偏深,乍看极似眼影,再加上哑光的肤色和嘴唇——


    任谁来看都得夸一句“这丧尸还怪漂亮的嘞”!


    姜慕余对自己如今的长相还算满意,这两年没白捡美妆店的护肤品。


    很快,有两辆车从街道那头开了过来。


    姜慕余兴致缺缺地瞄了眼,而后一顿,脖子不由自主地前倾,将脸贴上玻璃。


    嗯?她是不是眼花了?刚才过去的那辆车副驾上坐着的男人,怎么看起来有点眼熟?


    变成丧尸后,姜慕余的触觉和味觉退化了许多,但听觉和视觉却略有进化,尤其是视觉,从前她是超级大散光,出门必须戴眼镜。


    现在不戴眼镜都能看清十米之外路牌上的字。


    姜慕余陷入沉默,满脑子问号。


    她刚刚好像看见了她哥,可是他不是在北方基地做研究员吗?怎么会出现在c市?


    外面很危险,他到底知不知道啊?


    姜慕余很想助亲哥一臂之力,但就算她现在立刻追出去,估计也只来得及和那两辆军用车的屁股打招呼。


    她哥跑得比她快多了,哈哈……


    “原来还有条漏网之鱼。”


    就在她胡思乱想之际,身后忽然传来一声轻笑,那声音像闷在某种罩子里,透出几分模糊的失真,轻飘飘地散落四周。


    可落在她耳朵里,却宛若一记重锤。


    这里居然有其他人?


    姜慕余悚然,嘴角刚扯出来的干笑顿时僵住,浑身汗毛直立,已经停止的心脏被吓得差点恢复跳动。


    她没敢转头,死了一般静默数秒,缓慢而又僵硬地转动眼珠,目光控制不住地下垂,静悄悄落在手中那面小方镜上。


    裂成两半的冰冷镜面上,此时映照出一道身穿白大褂的修长人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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